為持續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常態化開展“檢察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整治工作,確保常抓不懈、常治長效,切實打造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檢察鐵軍,現就相關舉報內容向社會公布,請廣大人民群眾進行監督,并如實提供相關問題線索。
一、舉報對象及范圍
(一)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其他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檢察人員在退休、離職(包括調離、辭職及開除公職,下同)三年內,其他人員在退休、離職兩年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
(二)檢察官退休、離職后,擔任原任職單位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作為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理訴訟或進行辯護的除外);
(三)檢察官被開除后,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作為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理訴訟或進行辯護的除外);
(四)充當司法掮客。檢察機關原領導干部和檢察官利用離任前職務身份和影響,或利用上下級檢察院間工作關系、原任職檢察院的同事關系等,為案件承辦檢察官與當事人及親屬、受托人、律師之間的違規接觸交往牽線搭橋,或接受案件當事人、律師等的請托,違規干預過問案件,從中牟利。
二、舉報方式
(一)舉報電話:0859-3219018 (工作日工作時間)
(二)來信地址:興義市神奇東路63號 郵政編碼:562400
(三)收件人: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統籌推進隊伍教育整頓后續工作專班
舉報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問題,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否則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