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9年1月11日在州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
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劉 青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州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州政協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2018年工作回顧
2018年,全州檢察機關在州委和省院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扣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深耕法律監督主責主業,推動檢察工作在新時代展現新作為。
一、強化檢察職能,著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聚焦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切實找準服務大局的著力點,努力為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法治環境和有力司法保障。
助力脫貧攻堅有新成績。圍繞脫貧攻堅“四場硬仗”,深化民生檢察專項工作,批準逮捕妨害脫貧攻堅的刑事犯罪621人,提起公訴651人。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和公安機關立案25件,及時對瓦艷、保安光銷售劣質牛肉等典型案件提起公訴,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聚焦特殊貧困群體,開展助力討薪專項監督,幫助422名農民工追回“血汗錢”417萬元,成效位居全省前列。對183名貧困刑事被害人及家屬開展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127萬余元,做法得到省院充分肯定,省院主要領導親自到我州為救助對象發放救助金。
服務民營經濟有新舉措。堅決貫徹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決策部署,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為目標,深入開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專項工作。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及經營者合法權益的犯罪,批準逮捕114人,提起公訴183人。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對涉案企業家依法不批準逮捕、不起訴60人,依法對涉嫌犯罪的企業負責人金某變更強制措施,被省院列為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典型案例。注重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辦理的趙福陽等人串通投標案得到省院充分肯定。拓寬服務平臺,推動召開公、檢、法、司負責人和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五長座談會”,為企業發展把脈會診。堅持主動服務,開展“送法進企業”等活動45次,編發涉企典型案例500余冊,幫助企業防范抵御風險、依法規范經營。
推動污染防治有新作為。聚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圍繞打贏“藍天”“碧水”等五大保衛戰,著力構建生態保護司法屏障,確保“青山常在”“碧水長流”。嚴懲污染環境犯罪,監督行政機關移送案件33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30件,批準逮捕47人,提起公訴105人,追加逮捕和追加起訴8人。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環保監管職責526件,督促補種樹木修復自然生態4336畝。積極推動萬峰湖、光照湖、紅水河等污染治理,依法批準逮捕干擾萬峰湖“清網”行動推進的犯罪28人,提起公訴38人。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河湖監管職責66件。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清除萬峰湖水上養豬案,被省院評為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典型案例。
二、推動平安建設,著力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
緊緊圍繞把黔西南建設成為最平安市州的目標要求,充分發揮刑事檢察職能,為實現人民群眾“滿滿的安全感”不懈努力。
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堅決貫徹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決策部署,重拳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批準逮捕172人,提起公訴177人。堅決推動“破網打傘”,批準逮捕“保護傘”2人,提起公訴6人。辦理貴州省首例“套路貸”案件,推動深挖司法人員充當“保護傘”2人。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介入41件案件引導偵查取證,提出法律適用、證據完善等建議320余條。堅持實事求是,不枉不縱,追加逮捕和追加起訴25人,依法不批準逮捕19人,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深入推進。
依法嚴懲刑事犯罪。以社會更安定、百姓更安寧為目標,緊緊抓住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問題,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批準逮捕2181人,提起公訴3575人。突出打擊故意殺人、販賣毒品、故意傷害等嚴重刑事犯罪,批準逮捕579人,提起公訴769人。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批準逮捕拐賣、虐待、校園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7人,提起公訴348人。嚴懲盜搶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批準逮捕732人,提起公訴870人。批準逮捕集資詐騙、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涉眾型經濟犯罪56人,提起公訴86人,堅決防止經濟風險轉化為社會穩定風險。辦理的覃正金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收錄進《金融犯罪指導性案例實務指引》。
積極推進社會治理。深化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注重在辦案中化解矛盾,促進和諧,促成刑事和解263件,工作成效走在全省前列。提升檢察建議剛性,對辦案中發現的社會治理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完善監管機制。發出檢察建議536份,整改率達96%,經驗做法得到省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廣。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深入推進以案釋法和法律文書說理工作,讓司法辦案成為生動的普法課堂。
三、強化檢察監督,著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
強化刑事檢察監督。始終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人權司法保障等原則,依法不批準逮捕1126人,不起訴739人,嚴防冤假錯案。堅決維護司法權威,監督公安機關立案94件、撤案46件,糾正漏捕81人、糾正漏訴129人,書面糾正偵查活動和審判活動違法135件。依法對3282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議,法院采納率位居全省前列。對量刑不當損害司法公正的判決堅決依法抗訴,對譚全坤故意傷害案提出抗訴,推動將譚全坤從十五年有期徒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強化刑事執行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237件。對2000余名社區矯正人員執行活動進行監督,對在押人員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監督對203人解除或變更強制措施,把尊重和保障人權落到實處,工作持續走在全省前列。
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在民商事和行政領域的司法需求。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申訴案件58件,對34件不符合監督條件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監督決定,維護司法權威;對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堅決抗訴,依法對趙青惡意訴訟索賠60萬元等案件提出抗訴,堅決防止司法不公;貞罕妼Α皥绦须y”問題的關切,深入開展民事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對行政機關在執行活動中怠于履職的,督促糾正32件,監督法院糾正非訴執行程序違法18件,成效凸顯。
全力推進公益訴訟檢察。運用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推動解決重大社會問題,促進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聚焦環境污染、國有財產流失等問題,綜合運用檢察建議、支持起訴、提起公益訴訟等手段推動公益損害修復。發出督促履職檢察建議854件,對逾期不落實檢察建議或沒有相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8件。辦理了晴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違法履職,導致微型企業財政補貼損失近300萬元等行政公益訴訟案,對陸正元、徐沛飛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對群眾身體健康造成重大威脅等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充分彰顯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在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中的重要職能作用。
四、堅持創新驅動,著力打造檢察工作發展“新引擎”
堅持司法改革和現代科技應用雙輪驅動、兩翼發力,推動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深化司法改革“精裝修”。以“關鍵少數”為引領,深入落實司法責任制,修訂領導干部司法辦案實施辦法,47名入額領導干部共辦理案件1856件,重大案件出庭支持公訴512次。與法院聯合出臺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實施辦法,共列席會議開展法律監督22次,共同推進嚴格公正司法。按照捕訴合一、專業化建設等要求,建立新型專業化辦案團隊,做好內設機構改革前期工作。深入推進少年司法一體化和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改革試點工作,對犯罪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不起訴104人,通過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強制措施31人,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組建職務犯罪辦案團隊,強化監察委調查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的有效銜接,提前介入監察委調查案件27件,依法批準逮捕21人,提起公訴47人,助力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
持續推進智慧檢務建設。以提升司法規范化和管理精細化水平為目標,持續探索構建集落實司法責任制、行政事務精細化管理、干部業績動態考核等于一體的智慧辦公辦案系統,推動檢察工作提質增效。通過辦案系統受理各類案件7135件,糾正辦案瑕疵560件,預警辦案期限1458次,應用遠程訊問系統開展訊問200余次;非密公文全部網上流轉,請銷假、公務外出、公務用車等全部網上審批,干部動態考核評價全部網上開展,檢察工作的智能化、集約化水平不斷提升。在全省檢察機關大數據應用推進工作中,州院獲省院榮記集體二等功,2名個人榮記三等功。
五、堅持從嚴治檢,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檢察隊伍
緊扣“五個過硬”要求,全面加強隊伍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建設,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新時代檢察隊伍。
堅持政治建檢。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健全政治輪訓制度,依托“新時代學習大講堂”等載體,組織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干警堅定政治信仰,牢牢把準檢察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強化黨的政治領導,嚴格落實向黨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制度,向兩級黨委請示報告工作60余次,始終把檢察工作置于黨的絕對領導之下。認真貫徹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落實民主集中制、堅持“三會一課”等制度,增強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加強政治文化建設,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開展不擔當不作為專項整治,落實檢察官憲法宣誓制度,弘揚和踐行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以良好政治文化引領政治生態建設。
堅持業務強檢。深化“大學習大練兵”,健全教、學、練、戰一體化教育培訓模式,組織參加各級各類調訓48期179人次,視頻培訓5000余人次。舉辦掃黑除惡、民事行政檢察、未成年人檢察等專題培訓、崗位練兵和業務競賽16場,培訓647人次,著力提升干警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6個院獲全省崗位練兵“優勝單位”,12名干警被評為全省“檢察業務標兵”和“業務競賽能手”,8項實務調研成果獲省級以上表彰。
堅持嚴管厚愛。堅持從嚴治檢,抓早抓小,常態化約談400余人次,最大限度避免干部因犯錯誤而“掉隊出列”。建立家庭參與的監督機制,開展“廉政家訪”210余次,將監督觸角向“八小時外”延伸。強化教育警醒,召開警示教育大會22次,學習典型案例66個,組織干警旁聽犯罪案件庭審,到警示教育基地、監獄等場所參觀160余人次,教育引導干警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積極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辦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黨紀、檢紀處分3人。認真落實年休假、健康檢查等各項從優待檢制度,堅持文化潤檢,以豐富的檢察文化凝心聚力、提升境界、強化素養,激勵干警擔當作為,3個院被評為全省檢察文化建設示范院。
六、深化陽光檢務,著力提升檢察公信力
深入踐行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理念,持續深化檢務公開,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更加開放的姿態接受監督。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參加專題調研、視察、檢查、評議等活動460余人次,主動走訪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270余人次,及時向各級人大、政協報告重大工作和重大事項69次,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100%落實、100%答復,代表對檢察工作滿意度不斷提升。主動接受公安機關和法院監督制約,依法辦理公安機關不服不捕、不訴決定提請復議復核案件10件,依法對不符合審判標準的4件案件撤回起訴。
打造陽光檢務“升級版”。堅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為目標,持續深化陽光檢務,邀請人民監督員、企業家代表、人民群眾等走進檢察機關,開展“檢察開放日”等活動32次,利用“兩微一端”等媒體發布檢察工作信息5000余條,公布辦案信息和法律文書6154份,讓檢察工作更透明、更親民。深化12309檢察服務中心建設,暢通“信、訪、網、電”等立體化訴求表達渠道,網上網下接待接訪律師、訴訟代理人、群眾等1320人次,處理答復率100%,確保司法公正讓人民群眾看得見、聽得懂、能評價。
各位代表,2018年,全州檢察機關在州委堅強領導、州人大有力監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協民主監督下,在各位代表、委員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幫助下,各項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共有26個集體和41名個人獲得州級以上表彰,興義市人民檢察院各項工作走在全國全省前列,獲最高人民檢察院榮記集體一等功。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們的工作還面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對全州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部署研究還不夠深入透徹,服務大局的力度還不夠。二是法律監督工作開展還不平衡、不充分,辦案理念和能力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要求。三是多重改革任務交織疊加,在穩定隊伍、健全機制、推動發展等方面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四是全面從嚴治黨治檢還有差距,等等。對這些問題,我們將持續用勁加以解決。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州檢察機關將在州委和省院的堅強領導下,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政法思想為指導,牢牢把握檢察工作新的時代坐標,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做優做強做實各項法律監督工作,為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優質的檢察產品。
一是持續強化服務全州工作大局。緊緊圍繞服務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堅戰”,持續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和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等專項工作,為全州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同步小康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持續強化維護安全穩定。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堅決打擊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各類犯罪,加強檢察環節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打造新時代發展“楓橋經驗”檢察版,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持續強化推動法治建設。堅定憲法定位,推進刑事檢察、民事檢察和行政檢察工作全面協調發展,不斷提升法律監督供給能力。深入貫徹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落實好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等制度,依法嚴查嚴懲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職務犯罪,堅決維護司法公正。
四是持續強化維護公共利益。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聚焦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加大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注重分析普遍性、典型性問題,推動形成治本之策,持續構建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長效機制。
五是持續強化推進改革創新。堅持以內設機構改革為切入點,優化資源配置,推動檢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發展。進一步健全權責運行體系,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強化科技應用,持續構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檢察權運行新模式。
六是持續強化高素質隊伍建設。堅持政治要求從嚴、思想教育從嚴、組織建設從嚴、監督管理從嚴、法紀整肅從嚴、責任落實從嚴,持續深化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努力鍛造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新時代檢察隊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們將在州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落實本次會議決議,更加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扎實工作、奮發有為,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懈努力!